首页
7月起沈阳城市低保 提至655元/月
根据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物价涨幅等因素,7月1日起,沈阳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调标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655元,提高3.15%;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5.88%。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保持不变,人均提高14.6%;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48元,提高3.15%。
据介绍,2013年至今,沈阳市已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6年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33.7%,农村低保标准增长95.7%,城乡低保保障差距逐年缩小,并在于洪区、沈北新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晓婷)
濠城镇敬老院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孟寨乡及时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2018高新区菁牛汇创新创业大赛圆满落幕企业组冠军获50万元大奖
严防印度尼帕疫情 保护市民健康
“扫黑除恶”新高潮法治宣传在行动
7月起沈阳城市低保 提至655元/月
王桂华再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殊荣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严永康赴杨浦城管开展大调研
高明5万多中小学生迎来秋季新学期
猪肉价格跌至八年低点“二师兄”到底肿么了?
我省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6000户
咸阳市举办27场活动庆祝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
2018年珠海市级资金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恩施州启动相对封闭区域成本调查确保商品价格与周边“大体相当”
范建生:以整改为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年所得超12万元 请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声远路社区举办文艺演出庆祝党的生日
全市治超办主任扩大会议召开
华安以点带面推进生态茶园建设
对标上海先进经验 将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