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不断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及其被派遣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可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相关规定自主建立企业年金。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不得建立企业年金。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建立企业年金的,为使转制前后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平稳衔接,可以在年金方案中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从单位缴费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本单位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补偿性缴费。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为其派遣的劳动者参加由我市各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建立的人才年金集合计划。
通知明确,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2018年2月1日前已经生效,且在职工参加条件、缴费及分配、权益归属、待遇领取方式等重要条款与《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按规定完成变更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其中,在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单位,报送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在滨海新区内注册的非开发区单位,报送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市现有企业年金政策与《企业年金办法》和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企业年金办法》和本通知规定执行。
城管战高温,创文不“降温”
【精准扶贫 圆梦小康】厚孟村:巩固荔枝丰产成果 发展乡村旅游经济
六盘山下听雨声
上思县举行庆祝建党97周年文艺晚会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刘曙光主持
欠缴养老保险不得设企业年金
遂宁汇聚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
国家开放大学铸造学院晋城分院授牌成立
乡村发展步入新时代
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名单公布杨柳寺村名列其中
省科协调研组到我市调研 助力揭阳乡村振兴
依托人才“三大工程”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张劲松实地督查防汛工作
“建窑建盏”研究基地落户武夷新区
唐河县张店镇举办脱贫攻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 助力脱贫攻坚
媒体暗访、综合评价、奖惩分明——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呈现新亮点
河北银行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我市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专项检查
永定区人社局实施猪仔认养助力精准脱贫
紧急通知!原定于3月1日实施的面签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延后到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