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金帅)昨天下午,我市举行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5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8位同志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市委副书记张兆江为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寄语大家发挥好“把关”“外脑”“纽带”作用,为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去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
张兆江向获聘人员表示祝贺。他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对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深化法治南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市委法律顾问是为市委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参谋助手。要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积极发挥好“把关”作用、为市委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发挥好“外脑”作用、为服务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发挥好“纽带”作用、为密切党群关系多做工作。他要求,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要站稳立场、明确方向,求真务实、多献良策,恪尽职守、善建诤言,加强学习、树好形象,在参与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践中着力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各级党政机关要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向法律顾问请教,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市委常委、秘书长沈雷主持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宣读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代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交流发言。
目前,我市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全部落实,党委系统和群团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