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公布:自6月1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治理三轮、四轮电动代步车(主要指载客车辆)交通违法专项统一行动。无证驾驶是此次行动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无牌三轮、四轮电动代步车
需先鉴定其属性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了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交警正在对三轮、四轮电动代步车进行检查。
“现在有很多三轮、四轮电动代步车没有上牌照,我们首先要确定这些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中队长王震介绍,他们一般会根据驾驶人提供的车辆相关手续进行判断。
然而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这些三轮、四轮电动代步车驾驶人都没有随身携带车辆相关手续,对于车辆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也说不清楚。“我买车的时候对方只说是代步车,是不是机动车我也说不清。”面对交警检查,家住文峰区的赵先生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短短十几分钟,交警就拦截了五六辆类似情况的四轮电动代步车。交警统一将这些车辆送交鉴定。
“我们目前已经鉴定了4辆三轮、四轮电动车,会将勘验、采集到的数据传回公司,结合相关规定、法条,由专家论证之后,出具鉴定书。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个工作日。”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的认定主要是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鉴定,包括车辆外观、整车质量、行驶速度以及电动机功率等都是鉴定所需条件。
开展专项行动
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处罚
“被鉴定为机动车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我们会要求驾驶人出具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否则将按照无证驾驶对其进行处罚。”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刘鹏介绍,最高可予以2000元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车辆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据其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按照上级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创卫’复审工作以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交警支队自6月13日起,针对三轮、四轮电动车以及新能源汽车,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刘鹏表示,两个月之后,将转入常态化管理。
行动期间全市交警部门统一行动,集中查处上述车辆存在的无证无牌、闯红灯、乱穿马路、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针对行动中发现的应悬挂号牌而未悬挂号牌的新能源车辆,交警部门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 赵慧 实习生 李卓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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