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昨天,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新规已经实施10天时间,但不少快递员仍然未经收件人同意就直接将快件送至代收点。
“我在网上买的水果,快递员既没有打电话也没有发短信,就直接扔在单位门卫室里,等我发现时,水果已经烂了大半。”昨天,市民潘先生抱怨说,自己网购好几年了,很少有快递员会主动打电话通知,一般都是不打任何招呼,直接放到单位门卫室或小区物业,自己只能根据网上查询到的物流信息,再自行到门卫室或物业进行翻找。
“《条例》实施这段时间来,变化并不明显,快件到了还是没有任何的通知,就更不要说送货上门、当面验收了。”潘先生说,在很多快递员眼中,《条例》的规定形同虚设。
市民潘小姐是“网购达人”,每天基本上都能收到快件,她告诉记者,和以前相比,现在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通知的快递员逐渐多起来,但多数快递员还是习惯直接将快件放在物业或代收点,只有在客户态度十分坚决的情况下,快递员才勉为其难送货上门。“我对快递员的要求不高,只要及时送货,然后短信告知就可以了,但很明显能做到这一点的快递员还是少数。”
昨天,记者咨询了多位市民,发现在《条例》实施后,快递员进行电话、短信通知的情况比以往有较为明显增加,但愿意送货上门的快递员依然不多,大多数快件依然是放在门卫、物业、代收点或者快递柜等处。为什么绝大多数快递员都不愿意执行《条例》规定呢?一位快递人员坦言,如果按照新规执行,一个个打电话和收件人确认,挺耽搁时间的,原来一天可以送200多个快件,现在一天只能送100多个快件,收入将会大幅减少,而且公司的话费补贴也没有相应上涨,这样的亏本生意快递员当然不愿意做。
“《条例》的相关内容我们已经向每个快递员进行传达,也对快递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中通快递一位负责人表示,快递员不愿意执行这个规定,主要还是工作量太大,不愿意在这方面花精力。下一步他们将通过各种途径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如果客户不满意快递员的服务,也可以随时向公司投诉,公司会对违规的快递员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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