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是多少?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肥城首届花海热气球节5日举行
筠连县三个模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晋城市城镇集体经济回稳向好
古田县举办“三月三”畲族民俗文化节文艺联欢会
守护碧水蓝天 筑牢生态屏障
【税务】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是多少?
用雕塑艺术记录生活他为学生打开雕塑艺术的大门
宁德市安监局党支部赴寿宁县下党乡开展“走近红色下党”主题活动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18〕43号
新亚新社区开展新时代传习所“流动传习”活动
常州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第二期轮训班开班
界首市长何逢阳到代桥镇刘寨村住村走访
省总工会来余督查工作暨走访慰问
恩施州质监局明察暗访扶贫工作
岳阳市贸促会: 推动企业“走出去”
省督查组来阜督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携手“童”心与税行
潍坊银监分局关于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开业的批复
云霄:县领导带队赴长三角招商
00后快递电冰箱沙发床到大学,鄂高校“空手到”排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