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7日
濮阳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再上新台阶,根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健身、体育惠民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成果由群众共享为原则,积极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体育强市建设,通过努力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濮阳色彩。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补齐短板,建成规范、有序、完善、高效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健身工作指导,普及全民健身相关知识,打造以极限运动为特色的运动之城、健康之城、活力之城,重点培育龙舟大赛、马拉松等全民健身龙头品牌赛事,让全民健身成为濮阳的靓丽名片。同时以实施“六以战略”为抓手,推动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深入实施,以全民健身带动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把濮阳打造成中东部地区全民健身的样板城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共同落实各项创建指标。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验收,以创建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广泛深入开展。
(二)坚持协同推进。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
(三)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创建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市、县(区)、乡(镇、办)、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网络,确保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得力,打造符合濮阳特色的公共健身服务体系。
(四)坚持创建惠民。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创建措施,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关系民生的难点和瓶颈问题,把全民健身规划纳入“多规合一”,有效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难题,以点带面,推进整体工作开展,实现共建共享。
(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破冰攻坚,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建设公共体育场馆为重点,以完善补齐创建中的短板为关键,围绕“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受益者,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党政领导挂帅、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体育主管部门加大全民健身工作力量,充实职能。体育总会在市、县、乡实现全覆盖,单项体育协会延伸到群众身边,让想健身的群众加入到体育协会组织。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提高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文广新局、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健全全民健身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创建总体规划,把重点项目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制定全民健身公共设施专项规划,把全民健身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制定一套可行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政策保障体系。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体育+”、“+体育”系列融合政策,促进融合发展。探索体育与城市发展等融合的发展路径,推出一批健康促进类的组织、活动、场地设施及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制定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机制。深入实施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体育资源开放,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新增体育产品和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或相关运动项目产业规划。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外侨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所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面积0.1平方米以上。因地制宜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所。推动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的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商场或旧厂房改造的体育设施、共享健身的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的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创造条件,推动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社区普遍配置二代室外健身器材,推动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健身健康智慧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贴近群众,实现人群全覆盖。资助社会各方面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特色赛事品牌。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不少于3次单项全民健身赛事。大力开展群众冬季运动和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推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积极宣传推广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身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民健身进家庭。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运动时间,开展以技能培训为主的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青少年每人掌握2—3项运动技能(含智力、个人、团体项目)。在各级各类学校探索健康素养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养成以体育为主体的健康素养。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成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大力发展幼儿体育,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培养居民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科学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加快建设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培育专业化健身指导人才队伍,推广家庭健身教练。加强“三微一端”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加强全民健身文化整理和创作,推出书籍、影视、音乐、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健康文化产品。在城市重点公共场所,建设体育文化设施。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文广新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五)推进落实重点项目。创新工作机制,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全民健身相关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余额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大力培养能开运动处方的社区医生、全科医生、家庭医生。体育健身设施与医疗康复设施联合配置,建立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职能,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站改建为文体站,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功能。建成一批因地制宜的、有活力的体育综合体和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体育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外侨事务旅游局、文明办、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1—30日)。起草并印发创建通知、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小组,并将所需文件材料按照总局申报要求上报,同时摸清我市在创建工作中的特色指标和负面清单。
(二)全面实施阶段(10月以后)。以政府主导,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的方式,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2018年12月底前,搞好全市创建工作大宣传大动员,推动完善市、县(区)级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2019年5月底前,建立推动创建工作督导机制;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体系规范有效;摸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制定补齐短板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分类组织实施,落实好“六以战略”、“六个身边”工程、“十个一批”的要求;探索推进健身与健康的融合发展,理清重点项目落实的思路方法。2019年12月底前,37项二级指标要完成70%以上。按照责任分工,对标落实,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6月底前,召开全市大会,进一步掀起社会各界为创建做贡献的热潮。对照37项指标体系,各部门进行自查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未完成指标和重点项目的落实。2020年12月底前,37项二级指标完成落地,广大市民熟悉创建要求,明白创建标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有效,使广大群众享受全民健身创建成果。
(三)迎检阶段。各有关单位将承担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总结梳理创建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提出评估申请,全力配合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濮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濮阳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濮阳市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科室具体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有创建组织制度、有创建工作人员、有创建经费保障、有创建工作资料,确保整个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卓有成效。
(二)注重宣传。宣传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活动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及时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责任落实。要处理好创建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力求取得更大实效,对落实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做好创建资料信息的汇总归档工作,相关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创建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
(四)保障到位。全民健身工作将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各县(区)对全民健身工作要做到“三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设立创建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创建工作任务落实。
(五)强化督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把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列入督查台账,市创建办公室通过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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