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城乡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了维护规划权威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实质性审批权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前置许可单位单位,已于2016年12月前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人清单、行政权利运行流程图清理工作,并在佳木斯市政府网对外公布。
二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2017年,我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标准化工作,即: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申请材料标准化、窗口登记受理与审批标准化。现我局已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城乡规划部门权利清单,组织制定了以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利等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
三是圆满完成2017年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获国务院批准后,我局重点开展省东部城市群中心城市规划研究,并对上轮总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城市双修工作,对老城区断头路如长青街、通江街、西长安路进行打通,新规划区域路网系统采用“窄马路、密路网”的规划理念,实施“街区开放”,对城市主要出口进行整治改造规划,提升城市可识别度。 2017年我局共组织召开规委会3次,专审会2次、局审批会议26次,踏查各类项目现场32次,按按法定程序批准控详规划14项,控详调整10项;核发各类规划许可362项,其中建设项目选址2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1项,总用地面积1235189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82项,总建筑面积2214596平方米,其中地上1953014平方米,地下261582平方米;办理市政设施项目46项,管线总长度70388.5延长米;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162项,总建筑面积53679.81平方米,村内道路5584延长米,排水边沟19630延长米,新增集体建设用地6项,总占地面积31178平方米;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16项。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我局制定了《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局班子集体讨论。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黑龙江君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是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控详规划方案、建设项目修详方案,均在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工作,持续推进规划许可信息公开,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实施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规划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器,全程留痕,提高执法的规范化操作。
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今年7月,我局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继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城乡规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抽签确定4项检查事项和佳木斯市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佳木斯金时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佳木斯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检查单位,并按照规定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在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
三是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按照“事前防范、事后检查”的原则,加强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与城管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协调沟通,建立了联动机制。狠抓规划放验线和竣工验收环节,严格督促建设项目按规划要求实施到位。今年,市规划监察支队监察面积近460万平方米,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建设违法行为3项;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2项,并全部向各区行政执法局书面转函移交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4起行政诉讼案件,局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参加应诉。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所有规划许可项目在规划局网站上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提高了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市政府政民互动专栏和规划局网站设立的信箱和热线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网上回复率达到100%。
三是完善程序制度,依法办理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纠纷。按照最高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局法制科与信访科相互配合,制定访诉分离的工作机制,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挡光、规划许可等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把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纳入法治轨道。2017年我局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为4件,其中3件为2016年结转案件,案件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案件胜诉率达到100%。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分层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将法制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机关工作人员着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学法考核制度,11月份局机关党委按照年初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年底评优的重要参考。
三是通过以案析法,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涉及的4个行政诉讼案件均组织相关审批人员、执法人员参加案件庭审,通过实际案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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