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4月份国税各税种(基金)的申报期限如下:
增值税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废弃电子电器处理基金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至4月18日。
申报过程中如您遇到问题,可以拨打纳服热线12366或特服号96888744。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