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南山区原副区长纪震受贿贪污一案作出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2017年12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被告人纪震利用职务便利,为酷派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计人民币670万元、美元1万元;且利用担任国家和省市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科研经费计人民币68.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被告人纪震不服,提出上诉。
裁定书显示,纪震,男,1973年8月28日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汉族,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政协广东省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16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
帮酷派申请研发补助,受贿1万美元
纪震供述,2006-2007年在深圳大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当副院长时,作为深圳市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到酷派公司参加评审工作,认识了酷派公司副董事长蒋某。2011年调任南山区副区长后,酷派公司把旗下软件公司从福田区移到了南山区,过程中向南山区申请落户的资金扶持和奖励,当时是分管这项工作的区领导。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3年,酷派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在其全资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南山区政府申请企业落户资金扶持和奖励过程中得到纪震的支持,该公司副董事长蒋某于2013年春节前在纪震办公室送给纪震现金1万美元。
“为了感谢纪震对我公司业务的支持和帮助,我让公司公关部总监张波涛约纪震见面并让公司财务于某艳去中国银行提取了现金1万美元,我带着张波涛到纪震办公室去拜访他,先汇报了我公司的最新工作,然后对他的贡献表示感谢,临走前我把装有1万美元(面额每张100元,共100张)的白色信封给了纪震,他收下了”,蒋某供述。
此后,宇龙公司在纪震的帮助下最终获得落户奖励300万元、建立实验室及研发资助400万元、人才安居房15套及150套住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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