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扣工资,风险找上门


(宁津县人社局 邢雪娇)
2018年1月3日,赵某向其就职的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公司存在无故认定其旷工并扣罚当月工资等行为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离职后,向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11月份工资差额,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之所以扣罚赵某11月份工资,是因为根据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请假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3天工资,赵某旷工5天,故扣除其15天的工资,另外,公司在扣除工资前向赵某发了一份通知书,载明旷工明细,有赵某签字。赵某认可公司考勤制度的真实性,但在公司的通知书上写明“已和公司解释过原因,以上观点我个人不同意”。
仲裁委认为,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也是劳动者赖以生活之必须,公司扣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之规定。另外,“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让企业面临更大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仲裁委支持了赵某的请求。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
※联系方式:德州新闻网 电话:0534-2562862 电子邮件:dzrbxww@dezhoudaily.com

风雨无阻--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山地自行车赛如期鸣枪开赛
劲牌与阿里零售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酒类新零售标杆
郭建英在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严格按照规划 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高区开展酒类专项抽检行动
岳阳市范仲淹滕子京研究会成立
旷工扣工资,风险找上门
我市首届标准创新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怀化关注|“快递暂行条例”五一起正式实施
何光中调研督办水系连通和水环境治理工作
打出漂亮组合拳--皇龙片区美出新高度
太保集团与华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沙坪坝星级民间文艺团队“赛技”迎国庆送文化大餐
市效能办来我县开展效能建设重点工作督查
明水市场监管局走访调研企业听取意见呼声
缙云建成全国首个“地名书房”
街道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王山率队检查辖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情况
市疾控中心举办全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培训班
西周“长子口”贵族大墓出土器物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将实现“一卡通”
金山石化街道城管中队开展工作对象随访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