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设立“金正环保奖学金”

    烟台新闻网10月23日讯  (通讯员纪海燕)10月18日下午,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正环保奖学金”捐赠暨校企合作签约仪式在烟台大学育秀大楼316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周胜良、校学生工作处、化学化工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傅进玉出席仪式并致辞。仪式由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段志国主持。
烟台金正环保奖学金简介
    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课内外积极培养创新、创意、创业精神与实践能力,全面发展,学有所成,由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金正环保奖学金”,总额一百万元,签约期限为五年,每年二十万元。
    “金正环保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三大类,用于奖励烟台大学品学兼优,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一)优秀奖学金
    1、申请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位居前1/2。
    2、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总金额12万元。具体名额分配:化学院12人,其中研究生6人,本科生6人,每人每年5000元;其它学院本科生12人,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各学院分配名额,由学生处负责分配。
    (二)创新奖学金
    1、申请条件
    (1) 勤于钻研,勇于创新,在创新、创意、创业方面表现突出。
    (2)在学术研究上具有创新意识,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按学校确定的期刊目录)发表。
    (3)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成绩优异;研究开发的产品创意新颖、有推广实用价值。
    (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当特殊奖励的事项。
    2、 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化学化工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分别设立创新卓越奖、创新优胜奖、创新突破奖,分别给予每人或集体每年6000元、5000元、4000元奖励,共奖励10名个人或集体,奖学金总金额为5万元。为激励创新,与其它类别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社会实践奖学金
    1、申请条件
    (1)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围绕当今社会时事和热点问题,能够结合专业开展活动,并具可执行和可操作性。
    (2)出色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报道、论文在正式刊物发表或调查报告有参考价值,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2、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化学化工学院在校本科生社会实践团队,团队个数为5-8支,奖学金总金额为3万元,每个团队(原则上要求成员人数3至10人)3500-8000元。为激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该项奖学金与其他类别奖学金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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