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国税部门解疑:5月前应税行为可按原税率纳税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措施正式实施:将原17%的增值税税率降为16%,将原11%的增值税税率降为10%,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对部分行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大力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
日前,东莞国税部门在官微就纳税人关心的5月1日以后能不能开具17%和11%的增值税发票的疑问进行解答。
东莞国税部门解释说,“5月1日”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应税行为,还是适用原税率,仍可以按照原17%、11%税率补开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业务,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新税率,按照新税率纳税和开具发票。
比如某企业为销货方,2018年2月向其购货方销售货物,购货方当时未索取发票。销货方在3月份对该项销售货物行为按17%的适用税率进行了纳税申报。5月份,购货方向其索要发票,则销货方仍可以按照17%税率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对于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东莞国税表示,这就要分为两种情况了。如果纳税人原来按照17个点、11个点的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发生了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应按照17个点、11个点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纳税人原来按照17个点、11个点的税率开具的发票,发现开票错误的,先按照17个点、11个点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后,再按照17个点、11个点的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东莞国税部门温馨提示:5月1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的16%和10%的税率,但是有开票需求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手工选择原来的17%和11%税率,来开具增值税发票。(记者 沈勇青)

腾讯与教育部装备中心合作 助力“互联网+教育”创新发展
赵哲民局长一行深入武川县地税局调研指导工作
建设第二故乡荆州市重庆商会会员企业达400多家
泰州供电公司2018年5月24日计划停电公告
“国民银行”变身“国学馆”滨江开馆
东莞国税部门解疑:5月前应税行为可按原税率纳税
吉首召开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文明创建推进会
全市首创!短信推送拒执案例 震慑失信被执行人
村民十几年齐心“打磨” 六横佛渡社区磨出“平安模板”
游泳场馆专项卫生督查
东莞民校小升初面谈数学最能拉分 专家划了这些考点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广新局】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随州一公司老板因拖欠员工工资被刑拘
郎溪毕桥镇四月春风茶飘香
提醒考生:中考“省考”考纲有变,数学难度或增大
市政协驻青龙写字洞村工作组纪实
重要提醒!泉州汽车站20条省际班线调整至客运中心站发车!
宜昌全年禁捕 倒逼水产养殖升级
惨!高中开始戴美瞳 10年后她的眼角膜成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