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不含乡镇渡口、渡船,下同),航道、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港口、航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县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5、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指导监督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港口设施的保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航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9、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主要审批事项共1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按《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08)的通知》(柳政发〔2008〕77号)规定的原市交通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执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机关
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州市公路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州市港航管理处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柳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659.55万元,支出总计1621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数减少10372.15万元,支出总数减少10752.49万元;收入减少了35.73%,支出减少了39.87%。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865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1.86万元;占比94.01% ;上级补助收入69万元,占比0.37%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048.7万元,占比5.6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17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96.3万元,占12.15%;项目支出14123.19万元, 占87.85%;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7541.86万元、15022.86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2.1万元,减少1884.69。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7%。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84.69 万元,下降11.1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1万元,占总支出0.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5万元,占总支出0.44%;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占总支出0.02%;城乡社区支出437.2万元,占总支出2.91%;交通运输支出14272.5万元,占总支出95 %;住房保障支出148.99万元,占总支出0.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主要为中央转移支付的成品油价格补助9448.39万元,用于对公交车、出租车及农村客运的补助;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487.25万元解决。
其中: 1.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45.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
2.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
3.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对出租车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8.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
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
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03万元,决算完成率14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67.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57万元,决算完成率13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5.29万元,完成预算的6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39万元,完成预算的6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8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07万元,下降1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16.13万元,下降1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4万元,下降31.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39万元,占87.2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12.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4.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油耗及路桥费等。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外单位交流。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7个、来宾1220人次。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
本部门 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60万元、36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37.35万元,减少90.26%。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360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柳东新区2015年城区通屯道路硬化以奖代补36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3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柳东新区2015年城区通屯道路硬化以奖代补360万元。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局机关及直属二层机构整体绩效、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22115.1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7年项目绩效为市财政安排590万用于“文明示范路及县道养护补助资金”项目,2017年6月中旬,该项目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在上报财政审计过程中,由于财审进度较慢,经历五个多月才全部完成项目预审,后进入政府统一的招投标平台,2017年12月底仅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初,该项目已正式开始施工,预计2018年6月完工。
针对前期工作因外部因素历时较长的问题,单位在以后年度提前确定施工项目,尽量缩短前期准备工作时间,争取在年度内完成预算内项目施工。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8万元,比 2016年减少2.95万元,减少11.56 %,减少原因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5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7.1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70.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公务用车38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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