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研究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虚拟大学园等相关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吸引高新技术创业项目、高等院校科技教育资源等入驻园区;对松山湖虚拟大学园入驻机构业务开展进行指导协调;承担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部门架构
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直属松山湖管委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正副主任各1名。
三、人员情况
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8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8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3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7年度收入决算54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17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支出决算
2017年决算总支出542.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0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60万元,公用经费30.23万元。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338.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详见表1。
表1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合计
542.17
一
基本支出
203.83
301
工资福利支出等
203.83
二
一般专项支出
338.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9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1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8.32
三、“三公”经费决算
表2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3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5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三、公务接待费用
8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5.6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6.53万元。
(二)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8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64万元,占54.29%;项目经费支出222万元,占45.71%。
(三)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1001)2018年预算数为25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7.51%。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11002)2018年预算数为5.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12万元,下降77.90%。
二、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增加(减少)。公务接待费增加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行了机构调整,调整了主要任务。增加了研究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增加了负责园区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的引进和服务;承担园区公益性公共孵化器建设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减少了东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东莞市博士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万元,占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入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2018年(高创中心)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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