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东部产业园片区巡查督办和现场处置专责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按照《东莞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东府办函〔2018〕363号)文件要求,我局负责东部产业园片区(常平、谢岗、东坑、桥头、企石、横沥、黄江镇)巡查督办工作。
2018年5月30日,我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市住建局落实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会议,成立由崔岗平副局长任组长,雍春亭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市住建局质安科、质监站、安监站相关人员任组员的东部产业园片区巡查督办和现场处置专责组。专责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根据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对东部产业园片区各镇街进行巡查督办工作。
召开各镇街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崔岗平副局长、别道义总工程师、雍春亭副调研员分别带队到东部产业园片区各个镇街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政府相关行动精神,听取镇街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对镇街提出了加强属地监管责任,按专项行动要求迅速对镇行政区域不留死角全覆盖进行排查,同时加强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防范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等工作要求。
崔岗平副局长带队在东坑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别道义总工程师带队在黄江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雍春亭副调研员带队在常平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雍春亭副调研员带队在谢岗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雍春亭副调研员带队在横沥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雍春亭副调研员带队在桥头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雍春亭副调研员带队在企石召开固废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督办工作会议
开展现场巡查督办情况
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124人次、37车次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对东部产业园片区七个镇街123个社区(村)开展巡查督办全覆盖,深入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废品回收站、垃圾转运(中转)站、河道(渠)、闲置用地、垃圾堆埋场、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学校、医院等进行现场巡查。对责任片区的每个社区(村)开展巡查督办实行全覆盖,共巡查检查了271处相关场所,共对镇街交办巡查督办事项106项,对其中16项情节严重,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事项同时对相关镇街人民政府下发《督办通知》。
专责组在东坑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黄江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横沥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常平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谢岗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桥头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专责组在企石镇开展现场巡查督办工作
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进入七月份,我局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抽查巡查督办事项落实整改情况,共抽查61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其中16项下发督办通知的事项“回头看”全覆盖。其中52项基本按要求整改,9项未整改到位,对抽查未整改到位事项督促相关镇街继续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再次反馈整改情况。
交办问题跟踪整改情况
现场巡查督办发现有问题须整改的事项,整理好《巡查督办情况记录交办表》当天及时向相关镇街交办问题及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及时跟踪相关镇街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整理相关整治照片、回复等资料汇总后按要求向市环保局报送《交办问题整治情况跟踪表》。针对市环保局2018年7月17日转来《东莞市重点水源保护区无人机航拍分析报告》固废堆放点交办问题,我局立即转桥头、企石镇核实落实整改,同时赴桥头镇涉固废堆放点现场巡查核实相关情况,跟踪落实相关整改情况汇总后,向市环保局报送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7月24日,向镇街交办的106项巡查督办事项,105项收到镇街反馈整改完成的回复,1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要求横沥镇继续跟踪落实整改。
巡查督办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废、垃圾非法倾倒(堆放)
现场巡查督办共发现64处相关场所(区域)存在固废、垃圾非法倾倒(堆放)现象。其中一些场所(区域)存在多处固废、垃圾非法倾倒或大量堆放情况,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垃圾非法倾倒(堆放)场所(区域)主要为闲置用地、道路两侧、河道(渠)旁等。
(二)废品回收站(再生资源回收站)未办理相关证照,现场脏乱差
现场巡查督办共发现17个未办理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无证或证照不齐全废品回收证(再生资源回收站),且大多数现场回收垃圾未分堆乱堆乱放,现场脏乱差,个别甚至周围非法堆放垃圾,未按要求进行清理。
(三)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未做好固体废物规范管理
现场巡查督办共发现17间需要落实整改的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存在的问题有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协议(合同),未建立危险废物进出库台帐,危险废物乱堆乱放、未分类、无标识,未设立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未对危险废物及时进行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收、未及时清理等。
(四)垃圾中转(转运)站未按要求进行管理
现场巡查督办发现3处垃圾中转(转运)站未按要求配备垃圾压缩机,未对垃圾及时进行转运,现场垃圾大量堆放,甚至堆积到中转(转运)站外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建筑垃圾临时堆场未按要求进行管理
现场巡查督办发现5处建筑垃圾临时堆场未按要求落实防扬尘措施,未对裸露的场地按要求进行覆盖处理,个别场所未按要求设置围档,甚至将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在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内。
加强固体废物整治管理建议
(一)加强镇街属地监管责任
本次巡查督办共发现64处相关场所(区域)存在固废、垃圾非法倾倒(堆放)现象,反映出相关镇街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不彻底,留有死角。镇街应加强属地监管责任,按专项行动要求对镇行政区域不留死角全覆盖进行进一步排查,清理辖区内固废、垃圾非法倾倒(堆放)点,同时加强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防范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
(二)巩固落实“三个一”工作成果
按照省、市会议精神,镇街领导须带队开展“三个一”工作,即对本地固体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组织企业签订一份承诺书等工作。相关镇街应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开展运输固体废物车辆、船舶的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
(三)建立建筑垃圾受纳场所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旧”改造、拆除重建、新建工程,我市城建工程规模日益扩大,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也逐年高速增长。目前我市相关的建筑垃圾受纳场所极少,建筑垃圾没有正规的处置途径,导致偷排乱倒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市相关部门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处理场、临时堆场等建筑垃圾受纳场所,解决建筑垃圾的处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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