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规〔2017〕11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及《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一)提质升级旅游消费。
1.着力打造旅游示范区。以“龙江三峡”为龙头,突出抓好“一江两岛三峡”工程,叫响“游龙江三峡、赏两国风光”旅游品牌,努力打造“中俄界江旅游胜地”。挖掘利用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鹤岗特色的矿山、抗联、垦荒等文化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外事旅游委、市发改委、市农委)
2.全面提升赏冰乐雪景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打造冰雪文化、旅游和体育跨界融合的旅游新亮点。规划建设“兴山要塞”红色探险旅游项目,提升松鹤西湖、鹤立湖、清源湖景区建设水平,打造各具特点的“三湖”景区。大力发展森林度假游,全面推行林区公园、景点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外事旅游委、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3.举办中俄界江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我市与俄罗斯犹太州旅游深度合作发展。设立旅游产业专项基金,加大策划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我市旅游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外事旅游委、市商务局)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旅居车及旅居挂车注册登记规定和加强相关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加快建设旅居车营地,完善旅居车营地等旅游用地定额标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旅居车营地等新兴旅游产业用地,按照旅馆用地管理,以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事旅游委)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1.支持实体书店融入商贸旅游等相关行业发展。鼓励创新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引导建设24小时实体书店,支持大型书城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中心,鼓励中小书店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在社区、大型商业圈、文化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自动售书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开展国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总结评估试点情况,研究提出扩大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引导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逐步建立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3.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开发利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资源,创作生产传承优秀文化、适应市场需求、满足现代消费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园区内设立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和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
4.推进文化娱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演艺的转型升级和景区演艺节目的提质改造,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和民间小微演艺团体联合重组,引导民营艺术院团健康发展。开展全市阳光娱乐惠民活动,积极探索建立阳光娱乐消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三)积极发展体育消费。
1.积极推动职业体育发展,推进体育类社团组织脱钩。鼓励足球、篮球等运动项目职业化,重点推动我市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冲击各级别职业联赛。鼓励企业集团、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或创办职业俱乐部。构建政府扶持、协会监管、联盟市场化运作、俱乐部法人独立运营的职业体育运行模式,丰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推动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合理利用户外营地、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运动场地设施。鼓励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3.提升传统体育项目,发展新兴体育消费。主办或承办足球、篮球、羽毛球、马拉松、自行车等赛事,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加快发展健康消费。
1.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加快推进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督促保险公司优化销售流程,为纳税人投保和税前抵扣提供便捷服务。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
2.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继续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医养康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深入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政策,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门槛。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与公办机构同等待遇。积极发展老年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2.鼓励社会力量将城镇废弃厂房、基层政府和事业单位调整后腾出的办公用房按规定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确有需要,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程序将闲置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相同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长期护理保险与医保制度挂钩和多方筹资模式,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由政府给予补助,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鼓励高收入群体购买商业性护理保险,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六)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消费。
1.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支持经营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资金、技术、专利等形式出资,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支持办学实力强、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融资,多种途径扩大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2.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培训项目,为“双创”提供更多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一)稳步发展汽车消费。
1.深化汽车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拓展汽车流通销售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等服务领域,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2.逐步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二手车市场信息化改造。开展进口汽车的召回监督和执行进口汽车“三包”情况定期检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
(二)扶持壮大绿色消费。
1.积极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照明、空气净化等用能终端产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评定。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公共建筑温控等节能监察,督促用能单位优先使用节能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2.加大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绿色建材评价的推进力度,推广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陶瓷和化学建材等绿色建材,鼓励新建建筑、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以及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提高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信委)
3.鼓励市内优秀企业参与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认证。大力做好宣传推广,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并不断提高所占比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一)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加快在建机场、高铁站交通走廊、重要铁路干线站点布局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切实抓好高铁、机场、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持续用力,务求实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铁建办)
2.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托畜禽、水产生产加工企业、果蔬基地以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设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推广应用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安全与新鲜度等指标,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实现农产品冷链物流县市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场等公益性较强流通设施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支持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乡村服务站点,整合农村商务物流资源,打造新型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通道,扩大农产品销售和农村生活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
4.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发展体验店、品牌直销中心等新型业态,推动商贸业与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创新,发展个性化商业模式。着力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培育国际国内品牌、地理标志及原产地保护产品。发挥现代流通综合体、一站式大型购物中心等品牌消费集聚区的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品牌商品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完善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加大对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线下企业紧密融合,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监测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深入落实国家“同线同标同质”政策,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大力推动地方特产出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创建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和地方特色(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完善健康养老、母婴保健、居民服务等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提升幸福产业的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4.落实国家智慧家庭标准体系,促进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虚拟现实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标准应用示范,创新虚拟现实在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市场监管局)
5.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进日常消费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重点商品质量检测和重点服务领域维权,强化对经营者价费行为监管。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推进消费投诉平台对接,促进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一体化、高效化。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制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阳西县社会爱心人士组队上门看望贫困户
武进区:省国土厅副厅长一行调研常州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情况
路南区永红桥街道建国里社区清理反宣品工作
王琦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时表示全力打造绿色核心增长极要时刻倾听群众心声
地铁列车试跑5000公里才能正式“上岗” 将用沙袋模拟载人运行 “上天入地”各种情况都要试个遍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广东警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团体无偿献血活动
相山区驻外招商组陪同市招商局副局长王杨赴广东开展招商活动
青岛小伙自掏10万元制作绝版明信片 15万套免费撒大街上
丰都县着力破解易地扶贫搬迁发展难题
凌源市民政局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庆祝建党97周年
幸福邢庄村
网罗天下(2018-06-13)
春风十里不如你,厉害了,我们的五一巾帼标兵岗
经开区蛟桥镇黄家湖水产场开展计生知识竞赛
呼和浩特市农机监理所加强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力度
长淮派出所破获一起外省26年前入室抢劫案
华安:擦亮生态名片 打造全域旅游
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温州已有7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一产业一联盟” 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