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17年,西宁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狠抓年度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17年,市政府被授予全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质量列西北省会城市第一。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以市委“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为思想方针、政治纪律、组织原则、实践标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坚定自觉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在思想上绝对尊崇核心,在政治上绝对拥戴核心,在组织上绝对服从核心,在情感上绝对认同核心,在行动上绝对紧跟核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牢牢把握“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重大原则,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完善领导体制,改进工作方式,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上,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贯彻落实《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统筹谋划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深化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实践,有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四是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增强政治定力、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断、确定的新任务新举措,转化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进“四个转变”,奋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幸福西宁实践成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把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重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的工作领导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两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西宁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西宁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帐》,着力推进9方面59项具体工作任务,年内已全面落实完成。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把全市所有县区政府和市农牧局等9个部门列为示范创建单位,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同时,认真对照《青海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报告》,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落实。各县区政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选择本地区的示范创建单位,形成了从市直部门到乡镇政府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按照市委加强改革督查,强化追责问责的要求,采取随机走访基层单位、查阅资料、交流座谈、听取汇报和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摸清底数,查找短板,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通过优化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年终核查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检查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评,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硬约束”。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拍摄“法治西宁”建设系列政论专题片8集,充分展示法治西宁建设成就。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制定实施《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方案》,全年市本级举办各类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6期468人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滚动播放物联网视频230万条(次),出租车、公交车led宣传165.8万条(次),发送公益短信304万条,展出展板427块,悬挂横幅2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70000余份,解答咨询2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按照凡训必测、凡提必测要求,对全市227名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在全市开展“十百千万”法治宣传教育共建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十百千万”共建行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积极发挥“西宁市百人普法讲师团”和千人普法志愿者联盟作用,助力“法律八进”活动。同时,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宣讲、法治政府建设新闻视角、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研讨文章、微视频等,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新亮点。
(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政府依法履职更加有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目录五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年调整涉及事项95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3项(含省垂管部门1项);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取消19项(含省垂管部门1项)、下放2项、调整实施主体19项、新增2项;责任清单中的事项取消19项(含省垂管部门1项)、下放2项、调整实施主体19项、新增2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新增2项、取消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3项;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新增1项、取消1项。二是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互联网+行政审批”建设,基本建成“网上审批大厅”建设,部分审批事项可进行网上自助申报和预受理。搭建完成“掌上审批系统”基本框架,实现了与“掌上西宁”app的互联互通,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市本级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85%。同时,将审批办理流程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办事流程、办理环节、办事效率等全方位的在线监察,有效提升了行政审批信息化、透明化水平,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切实感受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便捷。在行政审批服务局建成全省首个涉及市民日常生活水、电、气、公交、通讯等八项缴费业务的“集成缴费服务区”。三是推进行政职能规范化。制定出台涵盖36个政府部门(单位)、270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西宁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市县(区)两级全覆盖,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再添“减负清障”新举措。四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印发《西宁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市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精简到12项。将企业名称核准、企业迁入(迁出)、司法协助、股权出质设立(注销)等10项业务由承诺件转为即时办结;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注销登记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多证合一”换照登记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同时,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印发《西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增强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全年按照3%的比例对市级登记的5723户企业随机摇取188户,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为载体,印发《西宁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西宁市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西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持续开展大气、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西宁蓝”“高原绿”“河湖清”等建设行动,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注重立法成效,制度建设质量显着提高。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的全过程,不断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一是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领导立法和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前介入指导,规范立法程序,坚决遏制部门利益法制化。创新公众参与立法形式,扎实推动立法咨询论证,全年共组织召开部门立法协调会和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参加的论证会20余次,增强了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质量明显提升。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审查、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用法治思维方式多措并举推进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幸福西宁建设。二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紧跟国家和省上立法步伐,用好立法权限,将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相结合、相衔接,制定《西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助推绿色发展。全年完成《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1件;《西宁市绿道管理办法》《西宁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西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8件;《西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8件。三是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西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报备率100%;接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7件。办理各类文件征求意见110件,合法性前置审查75件。强化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从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优化改革发展法治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精神,认真对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涉及修改的71部法律、179部行政法规以及96件文件,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的法规、规章及“红头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府规章2件,修改《西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10条内容,坚决杜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故意防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健全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水平稳步提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的规定和《西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讨论前均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继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二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召开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任务。有效巩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行政决策“智囊团”、经济发展“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压舱石”作用。2017年,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制度建设218件,决策咨询283件,合同审查1703件、执法监督67次、案件咨询2857件、纠纷处理1507件,培训执法人员21103人。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事项呈逐年快速增长趋势。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深入贯彻落实《西宁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和购买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原则,继续推进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市917个村和160个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100%全覆盖,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以“1加n”形式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签订具体法律服务协议,对接村(社区)和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同城一支队伍”,实施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制定《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推进综合执法”和“进一步做强做实街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两大方面,确定了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九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城市日常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城中区建成运行综合执法服务站暨24小时平安在线项目,实现全天候、无缝隙平安在线值班备勤。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省“两法衔接”移送标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移送程序、优化办案流程,不断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水平。建立了查处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联合办案的机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制度以及 “打击传销工作协作机制”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协作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三是拓展执法监督方式。深入推进《西宁市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接受市政府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15件。大通县大胆创新,县检察院与县法制办联合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通过与行政执法单位相关负责人座谈、查阅执法台账、检查行政执法卷宗等形式,对县主要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促进了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公正、文明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切实抓好重大案件回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等工作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基准,在市城管局、市林业局等5家单位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创新工作举措,严把执法监督关,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重点监管的公安、卫生、食药、环保、安监等13家行政执法部门的140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分批次对全市266名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换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共注销无效行政执法证件158个,保留行政执法证件6277个,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151个,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公示,强化动态管理。
(七)加强监督合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和落实。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57件、政协委员提案16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复。三是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和生态审计。重点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规、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并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及其效果,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西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西宁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西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实现市本级政府、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并及时公布部门“三定”方案。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不断拓宽互联网诉求渠道,通过市长信箱、网站、手机app、微信“随手拍”、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多种网络诉求平台,多渠道受理公众诉求,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互联网交流互动平台。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题页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21541条,网站点击量达273万余次,利用“西宁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800余条。
(八)积极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及时调整充实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创新复议工作机制,召开复议案件审理会议,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件,受理105件,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受理22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将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行政复议全流程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83件。二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全市行政机关每季度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积极协调和发挥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组织区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等15个部门相关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增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全年市两级法院共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340个,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0人(次),出庭应诉率为38.2%;被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302人(次),出庭应诉率为88.8%。三是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试点。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大通县、城中区、市公安局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试点,对受理的重大复杂案件,召开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举证质证,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公开透明度,有效提升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四是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调解公开运行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有关行政调解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依据的条文及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后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行为。全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争议4482件,调解成功4221件,成功率为94.2%。
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视程度不一。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存在责任压力传导逐级弱化问题。二是工作任务落实力度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重部署、轻落实,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上措施不够具体,推进落实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有差距。个别地区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法律事务审查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对已有程序规定执行不到位,在依法决策源头、出台文件前进行法制审核意识还不强,导致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的被动局面。四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个别地区和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程序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存在诸多瑕疵,执法案卷不规范、重大处罚决定未备案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政务公开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形势向好,但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统一,与理想状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六是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仍然滞后。一些县、区政府未能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法制机构发挥应有职能作用不理想,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推进。
二、2018年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聚焦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创新思路举措,深化法治西宁建设实践,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方向。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实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发挥行政首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在提高“八种本领”特别是依法执政本领上下功夫,努力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担当作为、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新进步。把贯彻市委建设法治西宁的决策部署与落实《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强化责任落实,抓好时间进度,及时形成可检验的成果,逐项稳步扎实推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考核。引入第三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大提升。适时修订完善《西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源头防范和把关。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优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制定西宁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支付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努力构建促进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相统一、相衔接,科学编制2018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以制定《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条例》为重点,加强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积极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系统软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
(五)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案卷监督评查,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从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六)创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大力推行“阳光复议”,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破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愿出庭、不敢应诉、不会应诉”的问题。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以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落实学法制度为引领,加大法制培训教育力度,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本领,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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