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区检察院“三个强化”保护林业资源


    为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林业资源刑事犯罪,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区检察院于今年4月13日成立安徽省首家派驻森林公安检察室。该院与森林公安部门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合力,在打击、预防破坏生态环境、涉林等刑事犯罪中不断取得良好成绩。
一是强化打击犯罪。针对森林公安部门的立案、撤案活动、调查取证、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情况等侦查活动,通过提前介入、同步监督等形式,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提供法律政策解读。引导森林公安侦查人员明确侦查取证方向,大大提高了涉林刑事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驻检察室成立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林刑事案件4件,其中成功起诉并获有罪判决2件,1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案件办理,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保护、破坏农用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针对涉林刑事案件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发挥好适合证据的过滤功能,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守底线,确保案件质量。如办理潘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中,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无狩猎许可证在禁猎区捕捉陆生野生动物黑水鸡22只,但证实其明知黑水鸡系野生动物及狩猎地点系禁猎区的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该院最终对其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又如在办理朱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一案中,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主观明知证据较为薄弱,在承办检察官指导下,侦查人员补充获取了他人曾提醒朱某不得盲目收购野生动物的这一重要证据,该案这才得以成功办理。
三是强化教育防范。自派驻检察室成立以来,该院与森林公安部门相互协助、互通有无,双方共同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化理念,从综合治理、修复补偿、绿色崛起等方面入手,全面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推进“绿色检察”建设。为了更好地宣传涉林犯罪预防知识,该院专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导森林公安部门在禁猎区树立禁猎标识、禁猎公告,以及通过展板、广播、电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方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该院以群众座谈会、进户宣讲、普法展板等传统形式,以及借力“互联网+”微时代,搭建“互联网+微平台”,以制作系列微讲堂等新手段,多措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生态资源、自觉爱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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