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10月15日,宝鸡新闻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宝鸡市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超过50条的90辆机动车予以曝光。交警提醒车主尽快到交警部门主动接受处理,否则将被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
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车辆事故,宝鸡市交警支队定期对全市非现场违法未处理记录超过50条的机动车予以曝光,教育和处罚违法者,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统计,此次宝鸡市非现场违法未处理记录超50条机动车共有90辆。其中,金台辖区的陕chb886,交通违法记录达到了233条。渭滨辖区的陕cp9495,违法记录224条。除过这俩车外,交通违法在100条以上的机动车还有35辆。
按照辖区划分,金台辖区共有11辆, 渭滨辖区有17辆,陈仓区有4辆,凤翔县有10辆,岐山县有7辆,扶风县有16辆,眉县有10辆,太白县有2辆,陇县有6辆,千阳县有7辆。
目前,交警部门已着手通知车主并送达《违法处理通知书》,提醒车主尽快到辖区大队主动接受处理,清零车辆违法。对于置之不理者,将由122指挥中心将清理整治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拦截。一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后,这些车辆和驾驶人将在国内寸步难行。对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无交强险、驾驶人超分、违法停车等情形的,辖区大队将依法扣留或拖移。
【温馨提示】
未处理违法记录超过50条的机动车违法处理流程辖区大队通知并督促车主或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理。
—→记分不超过24分(不含)的车辆违法由辖区大队处理(记分超过24分的车辆违法由122指挥中心处理)并扣留违法驾驶人驾驶证。
—→违法驾驶人持满分学习通知单前往车管所办理培训及考试预约手续
—→违法驾驶人持培训通知单前往科目二考场满分培训中心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班学习。
—→违法驾驶人持培训结业证到市车管所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考试合格后,违法驾驶人凭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驾驶证。
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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