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孔令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起始之年。在中共扬州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始终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一年来,常委会出台和审议地方性法规各1部,作出决议决定10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项,开展工作评议3项,组织专题视察12次,提出审议和评议意见书15份,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人次,接待国外地方议会和友好代表团12批次,圆满完成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讲政治,明方向,牢记使命谋划新开篇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遵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工作定位,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为主线,通过讲授党课、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砥砺政治操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按照市委全会要求,明确常委会年度立法、决定和监督等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常委会作出《关于推进“两聚一高”、干好“十件大事”,加快“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步伐的决议》,号召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新扬州建设实践。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对市委提名推荐的干部人选,规范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以及奏唱国歌等制度规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集中任命新一届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本届人大履职之初,明确提出“精确定位、精明履职、精准监督、精良服务、精细自律”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重需求,遵法理,地方立法彰显新特色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力求务实管用、富有特色,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
聚力制定地方法规。常委会顺应我市大力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适时制定出台《扬州市公园条例》,对开放式管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立下“规矩”,通过立法固化公园体系这一“民生红包”的建设成果。条例规范各级政府在公园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规范公园主管部门和管护单位具体管理、维护职责,规范市民和游客等使用者行为,实现了“促进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升服务”的立法要求。条例作为我市民生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国内较早关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地方立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积极推进《扬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制定工作,就需要论证、协商的重大问题,本着依法立法的原则,依据《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常委会决定二审后作进一步审议审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区物业管理条例等5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编制2018年立法计划。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省河道管理条例、财政监督条例、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
构建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格局。将人大主导作用贯穿立法全过程,切实加大审查审议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公园条例适用对象等立法重大问题。牢固树立“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理念,深入分析论证违建防控和查处条例中行政强制适用等立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增强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上下功夫。注重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顾问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
促进法规贯彻实施。在《扬州市公园条例》施行之日,结合举行全市公园集中开放开工活动,召开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与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条例系列解读节目,《新华日报》和《人民代表报》专题报道我市公园条例实施情况。督促《扬州古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在条例设立的首个“古城保护日”,我市评出古城保护十大工程,产生良好社会效果。专题视察《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促进落实好“河长制”,加快推进黑臭河道整治。对市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重规范,议大事,重大决策完善新机制
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凝心聚力推动决议决定贯彻执行。
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要求,突出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词,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修订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13类议而必决和21类议而可决事项作出明确界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设计和探索实践得到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响应市委推进宜居社区建设决策部署,常委会选取“颐养社区建设”为突破口,结合视察医养融合、优化市区社区范围划分等,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议案》的决定,明确颐养社区建设量化目标、推进举措和工作责任,并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作出关于批准扬州市2017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要求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预算。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扬州市和法国奥尔良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汇报。围绕城市东南片区改造更新调研视察,提出城市“双修”的相关建议;围绕打造永恒城市经典开展调研,提出加强“三湾片区”和“三河六岸”区域规划建设的建议;围绕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实地调研,提出进一步保障和丰富市民“菜篮子”的建议。
跟踪督查决议贯彻执行。审议市政府新增永久性保护绿地议案,作出同意确定第五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议,市区新增半岛公园、樱语园等4块约29万平方米永久性保护绿地。同意因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调整古运河风光带、沿山河风光带部分永久性绿地用途,要求严格遵守“占补平衡、就近补偿”原则,确保占用的绿地按期足额补偿到位。为督促执行市七届人大作出的“水气双十条”决议,紧扣决议时间表和任务书,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调研,在肯定决议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要求高度重视河湖水环境保护、工业废气治理、渣土扬尘管控等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打赢治水治气攻坚战。
四、重创新,求实效,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更好发挥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创新改进监督方式。将工作评议作为本届人大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制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对评议的对象内容、具体程序、整改反馈等作出细化规范。着眼创新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选择交通秩序管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环境保护工作(“263”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分别组织对市公安局、经信委、环保局等开展工作评议。着力构建“评议+”工作机制,将评议与调研、审议、询问、测评有机结合,并跟踪督促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形成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良性互动。首次对环境保护工作评议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提升人大监督影响力。
推动创新转型发展。贯彻落实“聚力创新”决策部署,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每季度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12345”创新发展工程。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评议中,举办专题讲座,调研园区建设和创新型企业培育情况,视察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听取市经信委专项工作报告,实施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意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培育壮大新产业新增长点。视察城市南部快速通道、连淮扬镇铁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促进以交通格局的重塑优化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调研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视察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审议侨务工作专项报告,要求注重培育涵养侨务资源,维护侨胞侨眷合法权益,发挥侨胞服务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
促进富民惠民政策落实。围绕“聚焦富民”主题,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扶贫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分析制约农民增收致富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发挥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实施家计生计代际援助等对策建议,调研报告被省人大常委会评为专题调研成果一等奖,并提交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决策参考。常委会选择交通秩序管理作为本届人大首次工作评议议题,通过卷宗审查、台账抽查、暗访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就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堵点和顽症,征集问题建议1237条。市政府及公安部门根据评议意见,加大整改力度,市民文明礼让程度显著提升,部分路段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逐一走访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督促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更好满足基层群众对高品质医疗的需要。联动调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研究破解医改难题的方法路径,推动医改成果更好惠及群众。视察市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政策,强化市场供给和监管。调研视察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1号文件”实施情况,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持续关注民族乡村发展,督促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掉队。视察第十九届省运会筹备工作,促进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体育盛会。
力推生态文明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常委会组织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工作评议。组织到承担专项整治任务的部门进行督查调研,实地走访15个重点企业或项目,广泛征求基层乡镇、执法人员、专业组代表等10个方面意见建议。在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63”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减煤、减化、畜禽养殖治理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视察造林绿化工作,促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彰显“绿杨城郭是扬州”生态底色。落实新环保法要求,首次听取市政府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督办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重点建议,推动实现战略提升,构筑纵贯江淮大地的生态安全屏障。
督促社会治理创新。审议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入分析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特点,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紧扣助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听取“两院”司法改革情况汇报,督促完善配套措施,打造“智慧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视察调研司法鉴定、仲裁、司法行政等工作,促进司法更好发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检查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就全面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依法利用现有文物资源、落实落细文物保护措施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朱自清纪念馆、个园南部老宅修缮扩建等文物保护工程。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全年共接待来访462人次,一些信访问题得到妥善有效处理。
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培植税源经济、强化支出管理、深化预算改革和推动市、区财政体制调整等建议。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首次听取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报告,促进加大对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率先开通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实现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全程连接。听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跟踪督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政府切实加大整改力度,首次实现“问责到人”。认真组织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审查工作,对98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175项45.7亿元专项资金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卫生人才强基工程等6个专项资金进行绩效预评估,综合形成审查建议120多条。
五、重主体,促联系,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持续推进“双联”工作。认真落实“双联”制度,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常态化联系基层群众贯穿履职全过程,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确定“人大代表小康行”主题,重点围绕“创新创业、富民增收、脱贫解困”,深化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内涵,特别是组织全市7200多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走访低收入农户,摸清贫困家底,助力精准扶贫,实现代表走访联系困难群众全覆盖。坚持“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制度,市人大代表498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42条,汇编成册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建议督办、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全覆盖。《人民代表报》专题报道我市推进“三个全覆盖”做法。
规范督办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出台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以及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提出、交办、承办、督办和考核等环节,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提高解决率为目标,坚持建议办理面对面听取汇报、实打实现场察看、背靠背反馈评价,及时推进一次答复“不满意”建议的重新办理和二次答复。切实加强“对口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宁镇扬一体化发展等市长领办和主任重点督办建议得到有力推进。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等建议办理成效明显,杭集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头桥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单位。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的34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9.7%,解决率超过70%。对上一年列入“计划解决”的53件建议进行全面“回头看”,书面听取“滚动办理”情况汇报,着力推动解决落实。注重履职服务保障。精心组织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和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工作培训。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工作评议、预决算审查监督、立法调研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建立8个代表专业组,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开展优秀建议评选,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激发代表更好投身全市发展“主战场”、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
六、重基础,强素质,履职能力实现新提升
深刻把握“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内涵要义,大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注重规范务实,充分发挥内力,广泛凝聚合力,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紧扣人大法定职权和履职特点,规范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市、区)人大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审议议题,举办预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学法讲座,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职水平。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开展近20项专题调研,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优化对口联系制度,推动与“一府两院”及各职能部门联系规范化。建立月度办公会议制度,推进协同办公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转效能。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委顺利完成换届。
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紧扣履职重点、创新亮点和民生热点,加强宣传策划和立体报道。统筹发挥“TV议案365”、扬州日报“人民与权力”专版和《扬州人大》专刊、人大网站、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向社会广泛征集常委会年度工作议题和立法建议,公开代表建议及“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推进“阳光人大”建设。开展“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理论研讨,人大工作理论研究论文和新闻摄影作品在全省评比中取得佳绩。
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在推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注重与县(市、区)人大协调联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得到增强。邀请县(市、区)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乡镇人大工作主任联系点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研究解决工作问题。通过观摩乡镇人大年中人代会、乡镇人大主席论坛、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推动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务实创新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和“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以良法促善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在正确有效监督、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方面还需要精准发力;在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听取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对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中共扬州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省、市委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两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新使命,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
一、科学制定人民拥护的良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按照“有需求、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制定《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更好地促进传承历史文脉,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拎得更舒心更放心。围绕制定社区物业管理条例、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评估论证、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积极探索立法中试行协商民主。听取公园体系建设专项报告,检查《扬州市公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督查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
二、依法决定人民关心的大事,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和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2000万元以上重大财政资金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在审议审查、论证评估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督查推进“两聚一高”、干好“十件大事”决议,“水气双十条”决议等落实情况,维护决议权威性和严肃性。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法做好市级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命工作。依法行使任免权,推进地方政权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
三、精准监督人民关注的热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履职理念,紧扣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外资利用、建筑产业化、旅游工作情况等,评议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听取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汇报,对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评议整改“回头看”,视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加快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推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重点活动筹备工作。督查省运会、省园博会筹备情况,听取相关汇报,视察场馆建设。三是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学前教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263”专项行动推进计划情况等事项开展调研督查,评议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工作,专题视察交通秩序管理整治、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推动法治扬州建设。探索对市“两院”部分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听取市政府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市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汇报,组织“七五”普法决议中期实施专题视察,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五是推动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稳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拓展预警、分析和服务等功能,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全过程、全公开。听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六是探索改进监督方式。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结合起来,把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视察、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把审议评议意见交办和督查落实结合起来,让监督方式更活、刚性更强、效果更实。
四、积极拓宽人民参与的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拓展和深化“统一见面日”活动,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促进代表始终“站在选民中间”,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提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建设水平,充分运用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完善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做法,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执行新出台的议案建议处理办法,改进代表建议督办机制,继续推行市长领办和主任督办重点建议,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建立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公开机制,让选民和群众找得到代表。建立人大代表履职项目化评价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机关,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本领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履职全过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全局中定位好谋划好人大工作,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培训,努力提升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注重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更好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让我们在中共扬州市委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扬州篇章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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