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元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元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11月至12月,依法扣留的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下列车辆进行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附:依法公告车辆清单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元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22日
1-8月景德镇市规上工业增长7.4%
用最绿色的方式玩转杭州!第五届“城市运动魔方”定向赛报名开启
郭建英就城建重点项目现场办公时强调 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 聚力提升城市形象品质
关于公布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市委书记汪一光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三元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2018年5月22日、5月23日停电通知
血液偏型,需要您的爱
西城:司法“一线工作法”服务群众得民心
泰政字〔2017〕86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喜庆祥和过大年平安有序迎新春
天津上半年摧毁7个骗税虚开团伙 挽回损失16.28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三抓三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工党云南省委启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
“水晶泥”含硼砂有毒 家长不可忽视
上周我市接报诈骗警情140起 商品交易类诈骗居高不下
端午大幕即将拉开
我市出租车安上智能服务终端
“庆七一 感党恩” 襄阳市中老年文化艺术展演开始啦!
周知!6月11日前 青岛前海部分海域禁止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