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住建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分别进行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研究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筹划储备、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
(八)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一)承担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1.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机关单位,编制数35人,在职人数34人。
2.广西北海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3人。
3.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数39人,在职人数36人。
4.广西北海市村镇建设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6人。
5.广西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6人。
6.北海红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
7.北海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8.北海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数22人,在职人数14人。
9.北海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数11人,在职人数11人。
10.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4人。
第二部分:市住建部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500,838,272元(上年收入总计275,389,489元,同比增加225,448,783元,同比增长81.87%)。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500,838,272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287,1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2,551,1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300,000,000元。
(二)支出总计500,838,272元(上年支出总计275,389,489元,同比增加225,448,783元,同比增长81.87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开支。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8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8,161,067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项目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476,432,056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各项办公、返还施工企业建安劳保费等项目开支。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35,000元,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与环境费用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14,403,386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业务开支、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业务开支。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838,272 元,
1.基本支出26,217,88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17,3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2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2,350元。
2.项目支出174,620,39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552,078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330,000元、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204,999元、资本性支出5,739,248元、
对企业补助660,000元、其他支出18,881,067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预留资金4,500,000元、特色小镇财政预留资金10,000,000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8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开支。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8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 节能环保支出8,161,067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项目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176,432,056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各项办公、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镇财政预留经费等各项项目开支。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35,000元,主要用于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与环境费用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14,403,386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业务开支、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业务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6,93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935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81,690元,同比减少39.16%,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3,00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8,000元,减少85,000元,同比减少50.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83,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修维护费用。2018年,市住建部门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预算83,000元,平均每辆20,750元。主要由于2018年白蚁防治所公务用车和运行经费不单独安排预算,在住建局项目支出中安排。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3,935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0,625元,增加3,310元,同比增加8.15%。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减少,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中增加,但从全口径预算安排比较,2018年公务接待较2017年仍减少18.84%。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2,551,100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分析)其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620,000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72,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62,931,100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分析:
1.基本支出9,080,1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82,9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7,131元。
2.项目支出133,470,99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6,526,0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33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204,999元、资本性支出5,120,000元、其他支出3,290,000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市住建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公单位、3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1,069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25,355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管理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减少。其中:
2018年市住建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3,444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44,975元,下降13.7%。与2017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管理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减少。
另外,住建部门下属共有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7,624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80,381元,下降15.52%,与2017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不包含白蚁防治所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65,7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0,72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7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6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住建部门共编制4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编制内容包含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年度绩效目标、中期绩效目标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诸暨农村垃圾分类“钱景”看好
利剑出鞘浔江畔 — —记桂平市公安局江口派出所
兖州区法制办优化新旧动能转换法治生态环境
超员私改多发!新区开展面包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滨海新区多项政策服务举措吸引3万余优秀人才落户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保定银行廊坊分行开业
南通轨交2号线一期工程年内开工 起于港闸幸福、终于通州先锋,沿线设17座站点
再探共享单车停放乱象 占道随处可见 地铁站口“叠罗汉”
优化发展思路举措奋力推进怡然资阳建设
汶上县依靠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发展
市三医院5日率名医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首办网络义诊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三次会议
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正式获批!老余杭、塘栖、闻堰……杭州这些地方要通地铁了!
18.5万助学金助力寒门学子
洛龙区安监局领导到太康东办视察安全工作
赢麒健康产业集团为西满革命烈士陵园捐款5万元
怀远县举行纪念少先队建队69周年系列主题活动
三山区《茶韵古镇——峨桥之歌》喜获“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