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北民业〔2018〕53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报评估:
1.2016年6月30日以前在北海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但尚未获得评估等级的;
2.取得评估等级满3年,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评估:
1.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
2.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三、时间安排
(一)参评报名阶段
2018年5月4日前,计划参评的社会组织填写《2018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见附件)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参评单位名单公示阶段
2018年5月上旬,根据收到的申报材料,市民政局将申报参评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确定参评名单后,市民政局将不受理社会组织提出的撤评申请,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
(三)评估资料准备和自评阶段
2018年5月5日—6月22日,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要求准备评估资料,并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报送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分细则和社会评价调查表具体下载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四)参评申报阶段
参评社会组织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单位另行通知)。逾期报送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估实施阶段
2018年7月2日至7月31日。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对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估打分。
(六)公示颁证阶段
2018年8月1日至8月17日。北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作出的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实地进行抽查,确定评估等级,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通过适当方式对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各阶段可视情调整。
四、评估等级
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标准要求,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设定有效期为5年。
结合北海市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实际,评估等级按照《北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考评,评估总分为1000分,获900分以上的评定为5a级;获800分以上900分以下的,评定为4a级;获700分以上800分以下的,评定为3a级。低于700分的不作等级评定。
五、评估费用
2017年全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拨款,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六、评级后的政策优惠
(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
(三)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优先推荐税务相关优惠政策;
(四)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五)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七、有关要求
(一)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相关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视情节作出取消评估资格的处理,或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
(二)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有权要求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社会组织发现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有违反评估工作纪律行为的,可向市民政局反映和举报。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的,以及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即取消评估资格。
(四)正确对待评估结果。社会组织要以积极的心态参加评估,正确对待评估结果,摆正参评心态,通过参评明晰努力方向,不断改进完善,促进自身发展。
附件:《2018年度参加社会组织评估预报名表》
联系单位:北海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 系 人:宋 民、李天煜
联系电话:0779-2021875
传 真:0779-2021803
邮 箱:bh2021875@126.com
北海市民政局
2018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民政局 201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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