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阜发〔2017〕2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阜阳市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改革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减灾、常态减灾、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形势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意见》强调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协作体系。各级减灾委在灾害管理中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各主要涉灾部门间工作机制,强化与军队、武警部队之间的工作协同,科学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划分职权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发挥公安消防以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意见》强化减灾委办公室能力建设。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协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全面强化市减灾委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和加强减灾委办公室工作力量。
《意见》明确,各地要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意见》的出台,对推动阜阳市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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