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物价局 泰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8年春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泰价费〔2018〕17号
 
市区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市教育收费相关政策,结合市区实际,现将2018年春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办费标准
1.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18〕14号)的规定,核定2018年春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高中各年级代办费标准分别为:高一:300元/生.学期;高二:215元/生.学期;高三:80元/生.学期。具体项目构成详见附表。
2.民办高中代办费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二、有关事项
1.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收费公示格式,通过固定的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切实提高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坚持长效管理,及时更新。严禁向学生收取未经公示或越权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物价、教育部门将不定期对各校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公示、不按规定格式公示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查处。
2.严格执行服务性(代办)收费政策。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学校服务(代办)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学期结束时学校须将服务(代办)费用使用情况在校务公示栏中公示,并按照“据实收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将详细清单交学生及家长,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和查询。
 
 
 
 
泰州市物价局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
 
 
 
附表:
2018年春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标准
 
年     级
收费项目及标准(元/生.学期)
教材(含磁带)
作业本
社会实践活动费
合计
高中一年级
220
70
10
300
高中二年级
135
70
10
215
高中三年级

70
10
80
备     注
代办费必须按班单独建立台帐,在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抄送:市财政局。
泰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
 

咬定目标 创城再出发
下岗职工维权难 市总工会积极介入24小时讨回
2018年井冈山红色国际马拉松赛将开跑
洪江市林业局救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南山8街道全部配备食品快检室
泰州市物价局 泰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8年春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代办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抓实“三农”促振兴
种牙帮25岁女孩解烦忧
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肖玉兰出席相关会议并讲话
开展党员教育、祭扫革命先烈
高新区走访调研“十佳科技带头人”企业
怀化“橙乡合作社”让“山果”变“甜果”
石碣镇开展“新手爸妈”科学育儿培训班
数据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我市百万妇女儿童受益“两个规划”
鄂州去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2亿元
我市积极参加省首届辽宁海参节暨名优水产品博览会
从东莞到粤港澳大湾区,好大的信息量!
恕我多事!也谈一谈荒唐的汕尾特色“外来车辆禁止进入”…
数百位嘉宾将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