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2018 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落实。
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为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美丽国土,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实施作出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主动做好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工作
1、搞好规划统筹保障。全力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管理,加强规划用途管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统筹安排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用矿需求。(规划科、利用科、耕保科、地矿科、整治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用地。实行差别化供地方式,严把新增产能用地,坚持新增用地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政策,全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切实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用地政策,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办法和“人地挂钩”政策,推进“人”的城镇化。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实事及胜动集团、现河特车大队、东城污水处理厂、新型养老社区等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利用科、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土地储备及供应力度。根据市重点项目安排,编制实施东营市中心城区2018年土地出让、储备和开发整理计划,严格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出让土地。结合重点项目布局,重点做好职业学院南片区、生态新城片区、金湖银河片区等重点片区及北二路畅通工程周边地块收储工作,加大储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和地块推介力度。(储备中心负责)
4、提升用地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主动进位,提前谋划,不断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制等特殊政策,及早启动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前期相关工作,确保河广大道、河广大道黄河大桥、庐山路南延、s228东八路-西六路、“天津—东营—潍坊”高铁、“滨州—东营—潍坊”高铁、商飞试飞基地等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报省报部,尽快获批。(耕保科、规划科负责)
二、持续推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5、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文件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确保全市323万亩耕地和268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严格问责”的工作格局。(耕保科、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严格按照“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依据省厅要求和全省土地整治、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有关规划,将2011年以来全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保障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耕保科负责)
7、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认真落实省厅与市政府联合开发未利用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垦利、利津和河口3个合作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新增耕地1.4万亩的年度任务,为全省重点基础建设项目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推进“十三五”期间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确保按期完成3.33万亩的年度建设任务和16.65万亩的“十三五”总任务。全面完成新筛选4个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任务,验收西黄河故道土地开发精准扶贫项目。加快滨海盐碱区土地整治野外科学研究与观测基地建设,促进土地整治科技成果转化。(耕保科、整治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空间,创新用地机制。依托土地综合整治探索试点,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政策,将符合增减挂钩条件的扶贫村和黄河南展区的迁建村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规范有序推动符合交易条件的县区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流转,推进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整治中心、规划科、耕保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9、加快盘活城镇空闲土地。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采取“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等方式,加快盘活城镇空闲土地,进一步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大对批而未供空闲土地的有效利用,切实提高供地率。健全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空闲土地的再开发激励机制,鼓励城市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利用科负责)
10、加快闲置土地处置。严格按照省政府《山东省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每月通报,实时开展现场督导,做好跟踪调度和现场抽查,确保今年6月30日前,除法院查封的以外,全部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任务。(利用科负责)
11、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继续推进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严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存量,减少增量。研究建立有效预防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机制,强化动态巡查,健全巡查队伍,落实专岗专人,及时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信息,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为21%的目标任务。(利用科、监察支队及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矿产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12、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稳步推进地热回灌技术研究,做好河口区地热开发试点工作,主动协调胜利油田尽快与河口区签订地热开发与油田互不影响、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加快地热采矿权出让进度,力争将河口区打造成油地合作开发地热、破解矿业权重叠管理瓶颈的示范区,为规范全市地热开发利用创出路子,创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地矿科、河口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岩盐资源勘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推进兴隆地区岩盐探矿权岩盐矿勘查施工,督导探矿权人加快探矿权转采矿权进度,推进全市岩盐资源开发利用进程。(地矿科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水平
14、不断强化测绘管理。全面启动智慧东营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实施,确保5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书编制上报。开展国土资源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按期完成市级数据转换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测绘资质、测绘数据保密检查,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地图市场检查等工作。围绕全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状况开展调研,尽快出台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测绘科、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工作,实现数据共建共享,持续增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现势性、丰富性。深入推进“数字城市”建设,不断加强“数字城市”推广应用,力争“数字城市”应用系统在质和量上均有新的突破,加强县级数字城市技术支持,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继续推进互联网+技术全面应用,畅通国家、省、市、县互通共享信息接入,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测绘科、地籍与不动产登记科、登记中心、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继续保持国土资源执法的高压态势
16、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督促县区尽快出台具体的工作制度和文件,确保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到位,真正建立起政府为主导,国土为主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模式。(监察支队,各县区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从严查处违法用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坚持“消除违法状态第一标准”,加强源头防控,疏堵结合,真正将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继续做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日常调度、政策指导、制度落实、数据审核、按期保质上报成果。严查违法用地,对重大违法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确保违法用地全部整改到位,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不被上级约谈、问责。继续实行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从严查处大量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违反国家供地政策、严重破坏环境和损害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社会广泛关注的违法用地,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加大对地热勘查开采的执法监察力度,探索建立违法勘查开采地热处罚机制。(监察支队负责)
18、加大国土资源违法预防力度。完善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提高执法效能。实行网格化管理,发挥村级信息员“耳目”作用,完善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发现违法用地及时报告,依托当地政府,努力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察支队负责)
七、尽心尽力维护好群众权益
19、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深化 “一窗受理”和“全程网办”行政审批机制,拓展提升“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千方百计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创建“全省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和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健全完善纠纷处理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继续推进涉及国土资源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解决。加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分析,探索成果在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应用。(交易中心负责暂行行政许可科职能,人事科、法规科、地籍与不动产登记科、登记中心、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等各类专项调查,完善细化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共享应用平台,为智慧国土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加坚实的数据资源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地籍与不动产登记科负责)
21、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以“抓基层、强基础”为重点,扎实开展“双基”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工作前期介入机制和国土资源咨询员制度,以“四个一百”工程为载体,推出一批体现国土资源法治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培育国土资源法治文化。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的职责,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及诉讼等相衔接的纠纷处理机制,引领国土资源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法规科、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扎实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持续深化矿业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冬季矿业秩序整顿行动,继续牵头做好市级领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和建设与城市管理领域冬春季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地矿科负责)
八、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23、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狠抓机关党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机关党委、纪检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落实省市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纪检室负责)
26、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抓好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人事科负责)
27、加强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创新、效率、法治和廉政等“五种观念”教育,加强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和新闻信息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系列活动,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涵养人性、凝聚人心的强大作用,全面提升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抓好精神文明、下派帮扶、政务公开、招商引资、综合治理、保密、档案管理、群团管理、老干部管理、工会建设、双拥、计划生育及妇女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取得实效。(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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