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7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法治政府评估(2017)中,佛山获得全省第三的成绩,位列深圳、广州之后;
2018年8月,在2017年度省依法行政考评中,佛山获优秀等级;
……
这些殊荣正是对佛山法治政府建设的充分肯定。
回顾佛山改革开放发展历程,贯穿着一条改革与法治相伴的主线,法治佛山建设正沿着这条主线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服务经济发展与社会民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正在释放改革红利;着眼“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开门立法、民主决策、执法规范化等扎紧了权力监督的篱笆……近年来,佛山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号角中,依法行政工作“换挡提速”,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
勇当排头兵,做好答卷人,不负新时代。如今,法治佛山的宏伟蓝图磅礴展开,在佛山3800平方公里热土上,全面依法行政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法治政府建设多个“探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佛山法治 政府建设
关键词
1
顶层设计:
◎出台《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
◎出台《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2
先行一步:
◎禅城在五区中领衔“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
◎南海完成全省审批标准化试点;
◎全市推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在全省率先建成重大行政决策“7+1+1”管理模式;
◎高明区推进“一门式”综合执法改革。
3
主要成效: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法治政府评估(2017)中,我市在广东省全部参评城市中名列第三,仅位列深圳、广州之后;
◎我市在2017年度省依法行政考评中获优秀等级;
◎我市“‘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践”项目入围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佛山“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
◎高明区“一门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佛山立法三年颁发实施9部法规规章,数量和质量双居全省前列。
先行一步 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法者,治之端也。
伴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佛山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下,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成为佛山发展共识。
全面深化改革,如何处理好改革决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考验着佛山的智慧。
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佛山先行一步,由市法制局牵头编制《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该规划立足佛山法治政府建设实际,明确提出到2020年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阶段目标和责任单位,成为佛山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
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立法、扬尘污染防治立法……近年来,几乎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都经过层层表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经济愈发展,改革愈深入,就愈需要加强法治建设。”佛山市法制局局长吴文志说,厉行法治是发展佛山社会经济的内在要求,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发展,把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如今,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成为全市各区各部门的自觉行动,佛山踏出的“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脚步越来越坚实。以高明为例,2017年,高明区主要负责人在《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党政(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承诺书》 签下自己名字,用实际行动为全市重视法治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为防止“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现象,市法制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把科学民主决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揭开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神秘面纱。经过几年探索,佛山初步建立起重大行政决策“7+1+1”模式,从制度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同时,通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信息互动平台,进一步提高全市各区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目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成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作重大行政决策时的“必经之路”。
得益于起步早、部署细、工作实,佛山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蹄疾步稳、次第开花的良好局面。一组靓丽数据印证: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法治政府评估(2017)中,佛山在我省全部参评城市中名列第三,仅位列深圳、广州之后;在2017年度省依法行政考评中,佛山获优秀等级;佛山“‘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践”项目入围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渐入佳境,佛山重大改革实现于法有据,行政决策不再“拍脑袋”,曾一度“门庭冷落”的政府法制部门愈发忙碌起来。“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仅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也得到更有力的呵护。”禅城区法制办主任王学堂说。
依法执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行政权力需要制度笼子的约束,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基于此,佛山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
以规范依法执政为突出重点,全市各区各部门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大执法监管模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搭建起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信息化平台,以信息化手段确保行政检查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形成以“制度+技术+数据”为特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内容的市场监管统一模式;高明区政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启动“一门式”综合执法平台,对全区26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件实现统一录入、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监督,打造统一规范、高效透明的综合执法新模式,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依法用权是根本,权力监督是保障。佛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钟坚认为,伴随着佛山立法的精细化和法律制度作用的彰显,佛山严把制度“关口”,坚持“逢文必审”,有效遏制了“法外设权”等乱象的发生。
如今,“请按照规定来”成为佛山行政执法人员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全市各区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在佛山特色法治过程中,市法制局还牵头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室,为科学决策保驾护航。据统计,全市48个市级单位外聘法律顾问人数共112个,五区外聘法律顾问人数共150个。201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为政府以及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出具法律意见、妥善处理法律事务,全年办理政务及部门重大涉法事务260件,标的额超过7300亿元。“决策的民主科学合法是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前提。”吴文志说,佛山法制工作的一大亮点在于聚力决策规范,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深化“放管服”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在佛山“一网式、一门式”行政服务大厅,禅城居民李就添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时发现,服务窗口从几年前的多个变成现在的一个,办理时间从半年压缩到一天; 一名从事教育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变为“五证合一”,从取号到文件受理,前后不到10分钟。
“只认窗口,不认面孔(部门)”,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这是佛山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缩影。
近年来,佛山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关键点不放松,放掉该放的权力、管好该管的事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作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佛山一方面降低市场门槛,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五证合一”登记模式,进一步减少登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设立成本。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佛山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1.79万户,注册资本(金)12776.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35%和26.79%。
另一方面,佛山全力织密“佛山一张网”,通过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推动政府权力数字化、标准化等举措,加速新型市场监督模式形成。截至目前,佛山已建成覆盖市、区、镇(街道)三级的市场服务监管平台,归集近6739万条有效监管数据,形成了“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今年8月,佛山向全省示范,介绍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
与此同时,佛山率先探索“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近年以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为核心,打破区域、层级、部门的行政界限、业务藩篱和信息孤岛,逐步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窗办、网上办、异地办、联合办、马上办、全天候办”,群众只要进“一个门”、上“一张网”即可享受到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务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佛山共减少没有法律依据的申请材料200余份,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260多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压缩至15分钟以内,平均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
放下该放的、管好该管的,越来越多改革措施登上佛山行政体制改革的舞台。《佛山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明确规定以市商改办名义开展“全国一张网”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南海区完成全省审批标准化试点; 全市推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改革。
如今,佛山群众和企业在大刀阔斧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充分感受到依法办事带来的便利和高效。“实在难以想象这种变化是天翻地覆的。”李就添说。
科学立法 以良法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
对于佛山立法,市法制局始终坚持这样的理念:要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对改革、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2016年初,佛山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中率先完成首部地方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应运而生。随后,8部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城乡建设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法规规章在三年内陆续落地。
受权立法以来,佛山人大和市法制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社会公众新期盼,立足发展实际,瞄准城市治理难题,共颁发实施9部法规规章,促进立法与民意互动,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我省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17个城市中,佛山立法质量和数量双居全省前列,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政府法制办纷纷为佛山速度、佛山质量点赞。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为全市历史建筑筑起一道守护墙;《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有效整治高空抛物、乱摆卖乱张贴等违法行为;《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整治“黑烟车”起到良好作用……
立法质量是良法善治的前提。这些工作的背后,离不开“开门立法、科学立法”的支撑,充分印证了佛山科学民主立法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立法前评估工作,认真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开门立法,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调研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挥专家学者优势和作用等,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立法质量。
“我们坚持标准不能降低、底线不能突破,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始终贯穿立法全过程,牢牢把握立法质量生命线。”吴文志表示,佛山立法不求“大而全”,目标逐渐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今后将更倾向于精准立法,在“准”字上下功夫,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各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将更多立法项目立足与地方党委政府、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领域,推动立法保障民生与服务地方发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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