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送赠品可以说是日常购物中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但若是货物出了问题要退换,赠品该咋处理呢?是退给商家还是可以留下自用,要是赠品已经使用了又该如何处理呢?除了线下的赠品问题,线上的赠品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明码标价的赠品都可退换
日前,消费者朱女士通过手机app购买了一台彩电,公司承诺赠送一个价值999元的音响。但当朱女士拿到音响后,发现这个音响与电视机不匹配,无法使用。朱女士要求更换音响或者退还赠品商家退她999元,但商家不同意。
针对该案例,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成立无偿赠与的要件是赠与人对受赠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无论线上线下,如果‘买一赠一’的赠与并非无偿,而是消费者必须先承担购买更高价额商品的义务,而后才享有受赠与的权利,这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关系,只不过赠品的价款已转移到所购商品的买卖中了。”该负责人表示,“所以消费者在支付了价款后获得赠品,赠品就是商品,那么,赠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应当享受‘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经协调,该案例商家同意为朱女士更换与电视机匹配的音响。
在市中心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不少商品在搞赠品活动,“如果我买了这个商品后赠品坏了,可以来退换吗?”记者询问超市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可以退换的,你直接凭小票过来,我们可以当场给你换。”记者也在网上咨询了一家售卖手机壳送手机膜的店铺,对方也表示如果赠品出现问题,他们愿意无条件包邮退换。
未购商品要退款
所赠赠品应该退还商家
消费者常女士在市区一家商场的服装专柜购买了一件衣服,但付款后等了许久,商家也没能调到常女士需要的款,无奈之下常女士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要求常女士必须将赠送的赠品箱子退回,但常女士认为箱子是商场为促销而无偿送给她的,衣服是因为商家没货而退货,不应退给商家。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例中出现了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买卖合同,即消费者购买商场专柜的衣服,一个是赠与合同,即商场专柜赠送消费者箱子。消费者购买衣服后,两份合同生效。在这里,正因为买卖合同存在,赠与合同关系才存在,所以,买卖合同是主合同,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如果买卖合同撤销,赠与合同理应撤销,消费者应把赠品退还给商场。经协调,消费者常女士将箱子退还给专柜,专柜为常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该负责人还表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标的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赠与合同即生效,非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要回。“但《合同法》也规定,受赠人因此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就此事来讲,赠品不退还会给商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故赠品理应退还给商场。”
退款时赠品已用
强制消费者付款购买系违法
在赠品纠纷中,还有一种是赠品已经被消费者使用后引发的,消费者戎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据了解,戎女士先前在一次促销活动中,给一家墙布公司缴纳了定金并获赠两个地垫,但后来商家称由于戎女士购买的墙布总价没有达到赠送赠品的要求,于是要求戎女士退还赠品,而且地垫因为已经使用,需按每块200元的价格购买。
“对于使用过的赠品是不是需要购买或收折旧费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但赠品是因为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退还的,《合同法》有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的运输、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对于小件赠品来说,消费者不但不用付折旧费,经营者可能还要补偿消费者的合理费用。”针对戎女士的案例,该负责人说,如果商家以不退还定金或者货款相要挟,要求消费者为赠品付款,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经协调,戎女士只要将使用过的地垫退还即可,商家退还戎女士1000元定金。
昨日,记者走访了大市口一家电器商场,正逢该店在搞赠品促销活动,购买近5万元的电器可获赠电饭煲、吸尘器等赠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赠品和正常购买的电器一样享受三包服务。“那如果商品有问题,我退货后原购物金额不足送赠品的条件,赠品也要退吗?如果赠品已经使用了,那我要赔么?”记者追问道。工作人员犹豫了一下表示:“原则上是要退赠品或者折算差价的,但如果是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我们可以不强求退赠品。”(陈红生 晏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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