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打招呼随意进入租房人房内的现象,引发很多尴尬和争议。对此,专业人士呼吁
记者:胡建军
“这个房子的电表、水表都安装在房子外面,房东却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进入房间。”日前,市民靳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南华大学旁边的某小区租住了一套房子,最近半年来,房东数次进入房间,让她很是郁闷。
近日,记者根据靳女士反映的问题,走访了几名租房人,大家觉得房东随意进入租客房间的做法不能容忍。
现住在高新区白云路某小区的小吴介绍,去年冬天,她在离单位较近的一安置小区租房。有天,她下班回家,发现房间里亮了好几个灯。她首先想到是家里可能是被窃了。一番查找后,却发现并没有丢失东西。于是打电话向房东确认,得知房东因为着急来屋内拿了一些旧东西,没有来得及告知她。
说起房东不打招呼就来“探访”的事,在芙蓉路某企业工作的小陈唏嘘不已。她说,今年3月,在长湖街某小区租住了一套房子。有个周末,她独自一人在家睡觉,男房东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便擅自进屋取东西,自己着实被吓得不轻。为此,她和房东进行交涉。可房东的态度十分恶劣,并表示房子是自己的,他有权随时进出。
在蒸水苑有两套房出租的房东蔡先生认为,房东随意进入租房人房间当然欠妥。他说:“我家的出租房,租房人没在家时自己从不进去。即使是水电费的收据,蔡先生都是将单据拍照给租房人发过去。房东虽有查看出租房屋的权利,但必须要与租房人商量,这样做也是相互尊重。”
房东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租房人房间,是否属违法?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盛丽。
赵盛丽介绍,房东与房客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也就是说,租房人在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子承租后,就相应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此时,房东对该房产只拥有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已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转移给了租房人。
赵盛丽表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房屋使用权就归租房人所有。在合同期内,只要租房人没有违约,房屋就属于租房人的住宅,任何人在不知会租房人同意就进入房内,原则上都是属于违法行为。(编辑:山人 责编:雷昕 三审: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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