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园林局2017年工作总结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长治市园林局2017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下达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承担的省定园林目标任务为: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90万平方米(含县城、重点镇、中心村),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投资3亿元(含县、市、区)。
1、省定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11月底,我市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24.71万平方米,超出年度目标任务18个百分点;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投资3.0967亿元,超出年度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
2、存在的差距
总任务已超额完成,但部分县区未达标。如壶关县,绿化投资任务为2340万元,实际投资25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任务20万平方米,目前没有新增绿化面积。
(二)市委、市政府或主要领导交办的任务、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1、太行公园改造工程
(1)进展情况
太行公园改造工程于2月25日正式开工,9月22日按设计方案全部完工并开园。项目以“红色记忆——上党红”为主线,整体改造布局可概括为:一轴、两环、八区、九景点。共分四个标段施工建设,新增铺装面积13000平方米、增设各类灯具326盏、铺设护栏2500米,增设各类指示设施330余块,改造绿化面积30000余平方米,完成投资1277.51万元。
(2)存在的差距
一是新改造的内容与原有老旧设施对比明显,差距较大;二是部分设施、铺装、园路改造不彻底;三是按照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公园改造过程中大量使用新型透水材料,但新材料在耐用性及抗冻性上仍有待检验。
2、长治市动物园项目
(1)进展情况
已完成规划选址、可研、立项、环评、安评、ppp项目服务机构采购、两评一案初稿等18项工作。完成前期投资324万元。
正在推进的工作5项,分别是:(1)推进“两评一案”的评审;(2)推进对土地征迁费、动物购置费、高压线迁移费等费用的预算评审;(3)为省财政厅组织的ppp项目推介会做准备;(4) 9月18日王震常务副市长及有关部门听取了我局设计方案汇报会后,提出修改意见,按照修改意见正在深化和完善设计图纸。(5)计划引进海洋馆项目,占地50亩,总投资约1亿元,目前正在与潜在投资人洽谈。
(2)存在的差距
一是未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时开工;二是有追加总投资、协调土地征迁费、协调项目用地三项工作急待市政府协调解决(详见存在的问题)。
(三)重点工作在全省、全国工作排名情况。
未进行排名。
(四)举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情况。
无。
(五)取得的荣誉。
当年省级荣誉一般在次年1月份由省住建厅召开总结表彰会时宣布,目前尚未召开。
二、亮点工作或创新工作情况
(一)对上争取方面
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并获得命名:一个二星级公园:平顺县彩凤公园;两个省级园林单位:黎城县交警大队、长治市第一中学校;一条省级园林道路:长治市长兴北路。
(二)对下服务方面
1、服务扶贫点及县区园林部门
为包联的壶关县树掌镇神南村和教掌村筹资金49万余元,共实施了九项重点工作。包括改善神南村村容村貌,种植各类苗木12000余株、提供路灯及配套设施21套;为树掌镇域内5个重要节点及沿途12公里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提供苗木16000余株;宣讲扶贫政策;扶贫济困献爱心捐款等。
在服务县区园林部门的工作中,赴沁源县指导该县园林部门防治县城周边大面积发生的柳树腐烂病。
2、扎实推进“五道五治”工作和养护管理专业培训
对各县市园林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了养护管理专业培训和“五道五治”整治标准培训,出台了《长治市“五道五治”园林整治标准》,编印了《长治市绿化养护管理手册》《长治市公园管理标准》1300余册。
3、服务局属基层单位
开展徒步调研工作,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绿化养管一线徒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各种绿化养管问题400余个。
(三)改革创新方面
1、制定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制定和完善了应急抢险预案,组建了应急抢险队伍,购置了必要的应急抢险机械设备,确保险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险情,把园林灾情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尝试城市绿地养管购买社会化服务
对新移交的24条道路、1个游园的养护管理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以局属基层单位为主体,分十个标段公开招投标,中标价363.31万元,对比预算养护经费节约100余万元。
3、成功试种郁金香和高杆月季
(1)在八一广场试种郁金香46000余株,达到了既能赏花,又不损坏草坪的效果。
(2)在八一广场试种树状月季共140株,丰实了我市市花的种植模式。
4、探索裸地覆盖方式,进行常绿草坪试种推广
在东南外环路心池种植51174平方米的常绿草坪(毛氏丹麦草)。目前长势良好,既提升了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又有效抑制了道路扬尘。
(四)整顿规范方面
1、整顿规范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
制定了《长治市园林局小额工程建设维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我局小额工程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及结算程序。
2、整顿规范了园林绿化养管考核工作
在去年制定试行《长治市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今年又结合实际进行了修订完善。
3、开展财务内部稽查工作
对局属单位开展了两次财务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局财务管理
(五)历史遗留的问题矛盾解决方面
1、对2011年-2016年以来实施的13项手续未完善、工程款未结清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了继续完善和工程款清欠工作。目前,完善工程手续的4项、正在进行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6项、需要调整概算的1项、正在履行验收程序的2项,今年共清欠工程款1319.36万元。
2、在全局开展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解决了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原办公场所未上账(评估价252万元)、太行公园东大门二层楼拆除、游泳池第二层拆除、基建办公房拆除未销账(约215万元)等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3、对原绿城公司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置。完成原绿城公司承建绿化工程的后续完善、验收和移交工作,车辆拍卖抵债工作,非固定资产物品清点移交工作,债权债务及资金管理审核工作,进入公司清算阶段。
4、整体拆除太行公园与“三河一渠”交集处不协调、不美观的游乐设施。
(六)机关建设改进方面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修改完善三项制度:《长治市园林局党组工作规则》《长治市园林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长治市园林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三个办法:《中共长治市园林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长治市园林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长治市园林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
3、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去年制定并试行六项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结合实际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常规性工作情况
(一)游园改造项目
对八一广场喷泉维修项目、民族广场及人民公园景亭维修项目、两河交汇处游园维修项目、东街游园维修项目、潞安游园维修项目等6个游园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对破损老化的园路铺装、喷泉、假山、花架等园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总投资192.58万元,现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财政结算审查。
(二)道路绿化跟进工程
1、今年续建的德化门西街、延安北路绿化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支付工程款15.48万元。
2、城西路南延段已全部完成绿化种植任务。
3、英雄南路已完成苗木移植,计划明年开工建设。
(三)完成余庄互通立交占用绿地苗木移植
根据市国道环线改扩建工程项目指挥部要求,我局组织局属7个单位400余人对余庄互通枢纽立交桥占用绿地苗木进行了移植,共移植各类乔木2000余株,花灌木3100余株,绿带、绿篱1.88万平方米。
(四)组织实施以市直各口、省管院校、大中型企业为重点的社会绿化工程
市直各口、省管院校、各大企业共种植各类苗木21.25万株(含小苗)、草坪9135平方米。
(五)推进市区园林“五道五治”工作
一是清理绿地、水体中落叶等垃圾86.8万平方米、去除死树、枯枝8355株、整理树穴8146个、整理花箱花盆1133个、清除乱贴乱画1322处、洒水5521车、维护园林设施4367处、铺设防尘网2181平方米;二是种植各类乔灌木1.31万株、小苗46.52万株、宿根花卉1.37万平方米、草坪4.86万平方米;三是修剪各类乔木9997株、花灌木7.12万株、宿根花卉12.56万平方米、草坪106.39万平方米、绿篱156.32万平方米。
(六)推进《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出台
《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立法建议和《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初稿已于2017年3月份报送市政府立法科,现已列入长治市未来五年立法规划。
四、存在的问题
(一)动物园建设项目亟待解决的问题
1、追加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立项批复金额为2.99亿元,未含土地征迁费、动物购置费、高压线迁移费等。经我局与郊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初步测算土地费用约为0.73亿元;通过市场调研及咨询动物园专家,估算动物购置费约0.24亿元;经电力公司初步测算,高压线迁移费用约0.07亿元。以上费用待财政评审后,追加立项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
2、协调项目用地
项目立项一期用地为598亩,我局与土地、林业部门沟通后,林业部门意见为598亩用地中包含231亩公益林地,按规定不能征占,只能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建设。但土地部门数据库中只有5亩为林地,其余均为未利用地。若采用林业部门意见,则土地部门只能对231亩公益林地以外的368亩用地进行土地预审、供地及征占等手续办理,我局前期已完成的规划选址、立项、环评、安评、水保方案等工作必须全部重新来做,且在这231亩用地上的动物园建设资金无法列入项目总投资内。
3、协调争议土地征迁费
动物园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包含公益林231亩,耕地及其他用地368亩(含73亩退耕还林地)。其中231亩公益林地计划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每年向老顶山林场支付合作经营利润40万元,初步合作期20年,共计800万元,耕地及其他用地的土地费用合计6369万元,退耕还林地补偿费合计211万元,以上三项费用合计738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73亩退耕还林地补偿费中的植被恢复费100万元存在争议。该用地土地部门的数据库为耕地,林业部门为退耕还林地,市评审中心认为如计算其中的植被恢复费,将出现双倍补偿问题,不符合有关规定。
以上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协调中。
(二)绿化租地费调整
从2000年开始,我市“租地造绿”共涉及城区、郊区、高新区26个单位(村)2730.14亩,每年支付租地款266.34万元。近年来出现部分单位(村)嫌租金低而拒绝续签合同,甚至将我局上诉到郊区法院,要求终止合同归还租用绿地等矛盾激化的现象。
为解决好这一问题,2016年我局组织进行绿化租地面积的重新复核,审减面积145.88亩,审减租地款16.12万元。2017年通过前期摸底调查,与部分单位(村)沟通协调租地费调整事宜,建议租地费不足1000元的统一上调至1000元,反映强烈的城郊界租地绿化的地段参照屯留县租地价格均上调500元,租地费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地段此次(轮)暂不予考虑。经测算,此次租地费用调整共需每年净增加资金68.61万元,现已申报2018年财政预算。
五、重点内容摘编
推进的重点工作共三项,其中:省定目标一项,截至11月底,全市(含县、区)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24.71万平方米,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投资3.0967亿元。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两项,分别是太行公园改造工程、动物园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合计完成投资1601.51万元。
推进的常规性工作共六项,分别是:游园改造项目、道路绿化跟进工程、余庄互动立交占用绿地苗木移植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市区园林“五道五治”工作、推进《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出台。
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动物园建设项目需追加项目总投资、协调项目用地和争议土地征迁费;二是我市绿地绿化租地费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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