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区居民教育需求,现对[莲塘地区] 04-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拟将部分规划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学校用地。该事项已经2017年第13次罗湖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该小学地处罗湖区莲塘莲居路与聚荣路交叉口东北侧,位于[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
根据该图则,04-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9042平方米,容积率3.52,配套设施为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公共厕所,备注为依政府批件。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莲塘地区]法定图则04-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原04-11地块划分为两块,其中:04-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399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其余规划指标不变;04-1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为504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小学,备注小学现状保留。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
3.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莲塘国威路松源大厦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莲塘莲居路与聚荣路交叉口东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4 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罗湖管理局规划科,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4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83138613
市规划国土委罗湖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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