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为已婚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市民杨先生:我今年35岁,结婚5年。结婚一年后,我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要离婚。请问,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杨先生名下的这套住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杨先生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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