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本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朱杨毅) 随着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甚至劳动用工管理缺失等问题十分突出,致使劳动争议、拖欠工资、恶意讨薪等案件多发,严重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6 月8 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将认真梳理我市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对符合相关规定公布条件的、每季度通过网站、报刊、 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惩罚力度,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欠薪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强对欠薪企业“黑名单”管理,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办结一案上报一案。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个别县(市) 区问题还比较突出,每逢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各类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和批示的案件仍比较多。为此,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零”报告。据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已经被列入国家、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内容。
“近年来,我市特别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为此,我市根据相关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黑名单’等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以及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体系评价,使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让其形成‘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自觉守法意识,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建设和谐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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