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不再游离于法网之外


 近期,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接到多起关于网购食品的消费投诉,涉及虚假宣传、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非法添加等多方面。对此,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提醒,网购食品已不再游离于法网之外,根据新《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因此,网购食品需索要发票并网页截图留存证据。
前不久,市民周女士向消费维权平台反映,她在我市一家网络商家的淘宝店铺购买了海草裙带菜,“网页宣传产品是绿色食品,可是,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上并没有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和相关证号”。周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退还货款并赔偿。消费维权平台调查发现,该网店经营者在未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许可使用的情况下,擅自以“真正绿色食品”进行产品宣传、销售,误导消费者。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进口食品竟没有中文标签,对于网购一族来说也不陌生。今年3月,市民巩先生在我市一家商家开设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两包印度豆饼,“卖家承诺为印度食品,可是收到货发现,不仅包装极为简陋,而且没有中文标识,连生产日期、配料表、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也没有。”经消费维权平台协调,巩先生表示愿意与商家协商解决纠纷。
网购食品交易量快速增长,但是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监管比传统商业难度更大,因为食品进货渠道不明、食品宣传不实、储存运输不规范、食品安全事件追溯难、售后维权难等产生的消费纠纷屡屡出现。那么,网购到“不靠谱”食品该如何维权?
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网购食品的过程中,要注意截取保存购买商品的信息页面、交易(订单)页面,保存聊天记录,索要发票或收据,保留第三方交易平台信息,商家发货清单和其他电子票据单号。若收货后发现食品存在问题,要将出现问题的食品拍照留存,剩余食品封存,并第一时间联系经营者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向商家所在电商平台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商家所在地的消协(委)或其他维权机构申诉。 (陈红生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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